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养老保险 >

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字体时间:2012-04-07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中国社会保险网是提供社会保险,社保,社保办理,社会保险网,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法咨询,深圳市社保查询,最新劳动合同法,社保网,深圳社保,深圳社保网,社会保险,劳动保险,中国社会保险,社保查询,深圳社保查询,深圳社保查询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咨询网,中国劳动法,最新劳动合同法,深圳劳动保障网,社会保障网,社保查询的网站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由参保人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2)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非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3)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4)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5)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6)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7)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677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