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施行后,个人帐户便不可提前支取。
个人帐户储存额按银行规定计息,免征利息税,可以继承。
达到退体年龄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书面申请一次性支取个人帐户储存额,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申请一次性支取个人帐户储存额的手续:个人书面申请——社保经办机构书面告知转入农村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否提前支取?达到退体年龄累计缴费不足十”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676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