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哈密已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养老金调整后共有25653名退休人员涨工资,增加的养老金已于3月31日前全部发放到企退人员手中。
为贯彻自治区《关于调整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4]13号)文件精神,哈密地区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养老金调整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此次调整仍然采取普通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通调整是凡符合调整条件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并且按照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再增发5元。进一步体现对参保人员多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
适当倾斜是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高龄老人;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5元、55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即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三类至四类地区退休人员;五类至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发20元、30元、40元。
此次调整惠及哈密地区25653名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增加245元,增加的养老金已于3月31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2014新疆哈密圆满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6613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