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扬州仪征市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仪征市再次提高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市将有4.1万名退休职工受益,此次养老金调整工作会在5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根据扬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仪征市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此次养老调整采取普调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办法与原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等因素挂钩,兼顾公平原则,适当向低收入人员倾斜,合理控制高收入人员养老金调整。
普调调整有四项,一是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按45元增加;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四是按上述标准增加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省规定苏中地区220元的,在不高于220元的范围内,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元、不满15年增加15元。
对按上述标准增加的月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超过3000元以上的,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在普通调整基础上,适当对高龄人员倾斜增发。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0元、60元和80元基本养老金;上述年龄段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0元、50元和70元基本养老金。
此次养老金调整回家约4.1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及补发工作将于5月31日完成。
另外,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4年7月1日起参照文件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在此期间达到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比照文件相关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补差。
“2014扬州仪征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6610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