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养老保险 >

2014年江苏出台养老用地新政策

 字体时间:2014-04-22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江苏出台养老用地新政 新建小区必须建社区养老用房

21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说明和解读。会上,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表示,江苏省将全力突破省内人多地少的现实瓶颈,全力保障老年人的人均用地。

《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到2015年、2020年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30%。、40%。的目标,预留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社会设施。对照全国的人均0.1平方米的标准,苏版要整整多出一倍。据钮学兴透露,目前全国范围内江苏的老年人用地标准是最高的,面对江苏省人多地少的现实瓶颈,这个标准的实施面临的难度颇大,但是省内各部门会努力突破瓶颈,确保标准的实现。

除了用地指标外,《实施意见》中还提到要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以及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的土地进行保障。江苏省发改革委服务业处处长张瑞丽表示,当前江苏全省已经实现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全覆盖,但和“全覆盖”相对的是这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普遍面临功能弱、土地小、经费不足的问题。因此张瑞丽提出,接下来江苏省将考虑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纳入到社区建筑用房体系中,保证居家养老的顺利进行。对于社会力量开办的养老机构,据介绍也将享有和公办养老机构一样的土地使用政策,并可以依法使用国家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另据钮学兴介绍,如果非公办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在200、500及1000张以上的话还可以分别被列入县、设区市和省级服务业重点项目,优先给予用地保障。

更多推荐:
2014年关于养老地产最新消息
2014江苏徐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江苏连云港2014城乡居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江苏省昆山201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2014江苏常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2014年江苏出台养老用地新政策”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6608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