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从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了解到,通辽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执行新标准,企业退休、退职人员退休金每人每月增加88元,高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通辽市企业职工,按规定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88元,其中,养老金低于650元的退休职工,可先将养老金上调到650元后再按增加88元的标准执行;对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1岁,养老金每月增加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以上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本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需补齐到相对应的同等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退休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也作出调整,规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进行调整;企业退职人员缴费与企业退休人员按相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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