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题为《高级职称人员不再“多发”养老金》的报道引起人们的关注,报道指出,“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取消高级职称人员倾斜政策”。高级职称人员领取养老金政策系地方政策,有些省份视当地情况作出了微调,但在国家层面并无新政策出台。
北京市民王先生在领取养老金时发现,今年没有额外领到高级职称增发的每月220元的钱。“是不是北京取消了对高级职称人员设定的养老金倾斜政策?”王先生有些疑惑。
事实的确如此。今年2月,北京市发布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其中并没有如往年那样单独针对高级职称人员制定倾斜政策,只是规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也就是说,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050元/月的,补齐至平均水平。
为何今年北京的政策不再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以往,国家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要求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进行政策倾斜,是为了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要为那些退休早,具有高级职称,且为国家、社会作出贡献较多人员单独提高一定的养老待遇。过去,由于体制等原因,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的养老待遇相差不少。例如有些老大学生,参加工作和退休时间都相差无几,也都具有高级职称,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其待遇和从企业退休者差异较大。
目前,养老金调整政策已经连续数年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进行倾斜,而这些人员还能享受到其他普调和面向高龄人群等调整政策,差距已经大幅缩小。
据了解,全国还有不少地方继续执行对高级职称人员设定的养老金倾斜政策。福建泉州市规定,2013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退职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00元;具有高级职称且被所在企业聘用的人员,在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分别再增发基本养老金,正高级职称的退休、退职科技人员每人月增发100元,副高级职称的退休、退职科技人员每人月增发80元。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就业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过去10年对企业高职退休人员的増补是在弥补他们与事业单位高职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差,取齐后即应当停止。当然,各地情况不一,停下来的时点会有先有后。
杨燕绥认为,国家正在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原则建设国民基础养老金制度,缩小待遇差距,限定支付水平;今后,高职称、高级别、工龄长的人将通过个人账户和职业养老金增加收入。
杨燕绥建议,尽快完善养老金结构,在建设基础养老金的同时要做好两项工作:第一,国企尽快偿还当年减员提前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的养老金,不再挪用职工个人账户缴费;第二,让职工参与讨论,个人缴费的8%中,多少作为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应缴税,多少计入个人账户和投资运营,改善老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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