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日)从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将在贫困村试点以房以地养老,目前,以城乡建委、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组成的危房改造工作组正在研究具体实施办法。
在日前下发的济南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乡村扶贫解困工作的意见》中,在“发展农村集中养老事业”措施中提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依法维护和保障农村贫困老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财产性权利,探索以地、以房养老等新办法。”这一措施一经提出,即引起广泛关注。
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委农办副主任鞠正江介绍,这主要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关精神要求,结合济南农村五保老人、低保老人和高龄空巢贫困老人实际提出的养老新措施。
“主要是想通过盘活农村老年人的承包土地、宅基地等资源,通过流转老年人承包地使其获得一定的财产收入,同时将这些老年人安置到幸福院集中居住”,鞠正江介绍,在保持老年人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归属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村集体或合作社流转其宅基地使用权用于资源开发利用,收益归老年人所有,保障其养老质量。这是一项创新性改革举措,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有记者了解到,目前,以城乡建委、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组成的危房改造工作组正在研究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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