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0二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北京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林双林在接受人民财经专访时指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补充养老金缺口,将个人账户做实;二是为未来的支出积累资金。
划转意义在于补缺和积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决定》强调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表明中央政府决心进一步做大做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增强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在养老及其他社会保障方面巨大压力的经济实力。
林双林指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目的一是为了补充养老金缺口,将个人账户做实,避免缺口越来越大;二是为未来的支出积累资金。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严重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来的养老金缺口会越来越大”林双林表示,就目前状况来看,养老金账户基金缺口还是可控的。我们要减少社会统筹账户的赤字,让个人账户的资金到位,以供将来使用。林双林以美国为例,“美国目前社会保障资金从1980年开始积累,目前已占到GDP的18%。其养老账户收入算入财政收支内,但独立于财政赤字和债务之外,所以具有相当的优势。”
林双林认为,目前社会保障资金仍需以积累为主,以“增收节支”为原则,增加社会保障账户的收入,节约支出。完善社会保障体制,使其具有长期自身平衡的能力,缩小养老金发放的差距,提高保值增值的效率,并激励人们延迟退休。
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声音由来已久
金维刚表示,国务院在2000年决定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主要目的是为了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期间养老保障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方面的巨大压力,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国有股划转、基金投资以及其他方面。到2012年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总额达到11060亿元,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0二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北京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林双林在接受人民财经专访时指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补充养老金缺口,将个人账户做实;二是为未来的支出积累资金。
划转意义在于补缺和积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决定》强调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表明中央政府决心进一步做大做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增强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在养老及其他社会保障方面巨大压力的经济实力。
林双林指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目的一是为了补充养老金缺口,将个人账户做实,避免缺口越来越大;二是为未来的支出积累资金。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严重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来的养老金缺口会越来越大”林双林表示,就目前状况来看,养老金账户基金缺口还是可控的。我们要减少社会统筹账户的赤字,让个人账户的资金到位,以供将来使用。林双林以美国为例,“美国目前社会保障资金从1980年开始积累,目前已占到GDP的18%。其养老账户收入算入财政收支内,但独立于财政赤字和债务之外,所以具有相当的优势。”
林双林认为,目前社会保障资金仍需以积累为主,以“增收节支”为原则,增加社会保障账户的收入,节约支出。完善社会保障体制,使其具有长期自身平衡的能力,缩小养老金发放的差距,提高保值增值的效率,并激励人们延迟退休。
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声音由来已久
金维刚表示,国务院在2000年决定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主要目的是为了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期间养老保障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方面的巨大压力,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国有股划转、基金投资以及其他方面。到2012年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总额达到11060亿元,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
“到去年底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约2.4万亿,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还不会动用作为国家战略储备基金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金维刚说。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汇力基金董事长孟晓苏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指出,划转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在几年前已经启动,但速度较慢,总共累计划转了几千亿元,目前的政策是加快了划转的速度。
2012年,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主办的“养老金投资国际研讨会”中建议进一步加大划拨国有资产充实全国社保基金的力度,解决三方面问题以实现养老金中长期收支平衡。
戴相龙指出,从中国国情出发,应进一步加大划拨国有资产充实全国社保基金的力度。一是完善上市国有股划拨制度,二是落实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充实全国社保基金政策,三是研究将一部分国家控股比例过高的上市中央企业的股权划拨给全国社保基金。
央企红利上缴30%有据可循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所长赵昌文在接受人民财经专访时指出,只有让国有资本更多地为国家财政作贡献、为国家社会保障作贡献,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保资金可持续目标,更好地使参保人员分享发展成果。
“平均国有企业的上缴财政比例大致是12%、13%左右,比例偏低,这次三中全会《决定》提到30%是不小的提升。”赵昌文表示,从国际上来看,虽然国外国有企业数量少,但是其平均分红率在30%—50%左右,所以这次提出的国有资本上缴财政的比例提到30%是有依据的。
孟晓苏表示,国内目前经营性的国有资产在60亿以上,此外还包括非经营性的。经营性的国有资产包括国有企业、央企的国有资产、国有金融资产、国有海外资产。非经营性包括土地、滩涂、海洋、城市道路、地方政府的办公楼等,资产规模都较大。
孟晓苏指出,宪法明确规定,国有资产是全民所有制资产。“现在全民缺社保,就应将其划转,很多年前已经有一些专家提出这样的建议,而且国家已经做了。光把上市公司里面10%这样的比重慢慢划过来还不够用,还可以划得大一些。”
“专家:30%国企红利划转 重在做实养老金账户”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642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