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养老保险 >

青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解读 申请需三步

 字体时间:2014-07-09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青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解读申请需三步,青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解读申请需三步 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只需提交申请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分三步办理。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发布的《青岛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业务经办规程》政策解读中获悉,…

青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解读 申请需三步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只需提交申请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分三步办理。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发布的《青岛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业务经办规程》政策解读中获悉,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但反过来转移保险关系,居民养老缴费年限不能折算。如果存在重复缴费的情况,则按照月份做比对,并将重复缴费的部分清退给参保人。

【政策解读】

不愿转入居民可延长缴费

人社部下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前,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不符合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又不愿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也可以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延长缴费后再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年限不能折算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政府、集体补助部分)全部转移,并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转移流程】

养老保险转移分三步办理

申请从居民养老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城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申请办理转移手续;之后,由城保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相互联系为其办理转移手续;最后,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城保经办机构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

申请将职工养老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归集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参保所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居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申请办理转移手续;之后,由居保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归集地社保经办机构相互联系为其办理转移手续;最后,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居保经办机构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

【办理时间】

办理转移要求“三个15日”

经办机构在给参保人员办理保险的转移衔接手续时,有时间要求,具体是“三个十五日”: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应确保15个工作日内,让参保人养老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好转移的各项手续。

经办机构在办理相关信息查询录入,并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要办结有关转移接续手续,并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三个15日”的时间要求,在两类保险转移衔接过程中,各环节的要求基本是一样的。

【重复缴费】

重复缴费按月份做比对

养老保险的缴存中,重复缴费的情况并不少见,记者昨日采访市人社局了解到,参保人员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负责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按以下程序办理:

转移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后,信息系统自动进行信息比对,确定重复缴费时段。重复时段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年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的月数。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重复缴费月份录入信息系统,确定重复缴费清退金额。重复缴费清退金额计算方法: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年度个人缴费本金+年度集体补助本金)/12×重复缴费月数;清退总额=各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之和。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重复缴费清退金额退还参保人员,并将有关情况通知本人。

“青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解读 申请需三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5774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