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政策待完善 备受关注和争议的保险版“以房养老”政策终于落地。保监会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为两年,有完全产权的60周岁以上老人可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
试点日期已至,面对保险公司试点申请热情不高涨的局面,不免令人担忧,此次保险版“以房养老”是否真的曲高和寡?若缺少一线保险公司参与,该项为老龄化难题捧场的保险新政是否将捧了政策负了市场?保险公司层面真正担忧的问题是什么?“以房养老”在我国今后的发展前景又将如何?
对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分别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首都经贸大学金融系教授庹国柱、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以及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龚刚等业内资深专家,以期释疑。
多因素致保险公司谨慎申报试点
在保险公司试点资格方面,保监会指出,支持符合资格要求、参与意愿较强、具备一定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保险公司参与试点工作,具体需要满足7个条件:申请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应开业满五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具备开展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所必需的专业技术、管理能力和各类专业人员等。
在此前参与讨论的保险公司包括:幸福人寿、泰康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等。另据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不少,但真正有能力、有意愿来做这项业务的将不会太多。
“房地产市场环境的不稳定性可能是导致保险公司谨慎申报的最主要原因。”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对本报记者表示,国家层面颁布实施政策相对具有前瞻性,但具体落在市场层面,保险公司则会谨慎考虑其巨大的前期投入能否最终换来同等的价值回报问题。
“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和老人长寿风险控制两方面因素都有,而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问题首当其冲。”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
在首都经贸大学金融系教授庹国柱看来,目前,我国政府尚未对保险公司执行“以房养老”项目的亏损或破产情况进行相应承诺。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作为商业企业,无疑会考虑做此项目是否太过冒险。庹国柱还表示,保险讲究“大数法则”,参与的人越多,方能形成“大数法则”。“若在仅有少量投保人参与的情况下开展项目,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无疑将更大。”在庹国柱看来,在如此多的风险存在的条件下,保险公司必须要把风险评估清楚,才能够进行产品设计。
此外,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龚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影响“以房养老”政策推行的另一重要因素为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在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更多老人更习惯于财产一代代传承下去,这是该政策在我国与国外推行面临的最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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