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引发社会热议的养老金并轨问题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根据国务院日前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4年也因此成为养老金并轨破题之年。
观点:
改革退休制度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首先是由单位保障到社会保障的需要,其次是实现制度公平的需要。什么是退休制度呢?工作期间不缴费,达到退休年龄之后,由单位来发放退休待遇。如果说你这个单位是财政拨款的,那么就是财政预算,如果是差额拨款,那么有一部分是财政拨款,有一部分是单位筹措。比如说你这个单位退休的人比较多,那要发的退休金也会比较多,压力也会比较大。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有些单位未必有这么充足的经费和资金,那么养老金的发放就存在风险,也就是说你这个单位要自保有时候就力不从心。我们改革退休制度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由单位保障走向社会保障,缓解经费不平衡的风险。
什么是社会保险制度呢?这些单位都要缴费,形成了养老基金,职工到了退休年龄,不再是从单位领钱了,而是通过社会保险基金来发放养老金。这样就实现了社会共济,就实现了风险共担,使保障更加充分,更具有可持续性。
当前我们对退休制度、养老制度存在各种垢病。退休制度不缴费,养老保险制度要缴费,两者之间的待遇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这样的情况下,确确实实我们应该反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从人社部的文件来看1992年就开始搞试点了,也一直在推进。当前来看,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大概是4000万,事业单位大概3000万,机关单位不到1000万。根据统计,现在大概有2/3已经实行了缴费,上海和广东也有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在缴费。迄今我们仍然还有一部分实行退休制度。为了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就需要逐步地统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职工都应当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就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不论是政府的工作报告,还是党的报告都讲到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制度公平,这已经不是学术的探讨,而是现行的政策。在这个过程中,确确实实也涉及到利益的调整。
我们知道退休制度是不缴费的,社会保险制度是要缴费的,由不缴费到缴费,单位是不是会吃亏呢?退休制度是在职期间不缴费,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是由单位发放。也就是说最后这些人的退休金是单位支付的,这个成本是单位负担的。但是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之后,根据在职职工的工资总和按照地方比例进行缴费。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就是为了通过提高规模效应,通过大家缴费化解风险。
老金并轨不是消灭差距 应倾向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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