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保险政策落地 风险难测导致“不兴奋”争议多年的“以房养老”政策试验已经正式启动。
6月23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对外公布,自7月1日起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武汉。
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及资格申请等事项在6月23日公布的《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中均有规定。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作为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也被称为“以房养老”保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这种与传统的按揭方式正好相反贷款方式也被称为“倒按揭”。
这份《意见》的出台是对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落地回应,也是指导“以房养老”保险的首份全国性文件。
保险公司的顾虑
为应对老龄化危机,完善养老服务业中的投融资政策,国务院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明确要求,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不过,保险公司反应很平淡。经济观察报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尚未推出相关产品。“我们还没有这方面的产品,也没有相关的工作安排。”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位内部人士透露。
不确定因素多、总体市场份额不高,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以房养老这块市场有些鸡肋。“‘以房养老’保险业务对保险公司来说吸引力不大。”长期研究以房养老模式的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柴效武认为,“房地产价格、利率、国家政策等因素推高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如果发放的养老金总和超过了房产价格,那风险将完全由保险公司承担。”《意见》规定,只要满足了已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硬性条件,保险公司就能开展这项业务。不过,即使符合条件,保险公司对于开展这项新业务仍然保持谨慎态度。
今年年初,保监会曾召集业内人士召开了关于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研讨会。据一位与会人员透露,有七家寿险公司参加了会议,保监会向他们征求意见,并提出可以先行先试,但大家对这项保险产品的设计并无太大兴趣。“大家虽然关注,但确实有诸多问题还需明确,不过这是国务院分配下来的任务,还必须要做。”上述与会人员透露,“因为这个业务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比较高,时间拉得相当长,另外这和养老保障相关的业务,利润相对要低,所以吸引力不大。”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孟晓苏也参加了上述由保监会组织的内部研讨会,据上述与会人员透露,幸福人寿是会上为数不多的对“倒按揭”饶有兴趣的保险公司。
经济观察报从一位幸福人寿内部人士处了解到,幸福人寿专门成立了一个项目研究组来承担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相关工作。不过,幸福人寿的这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并未确定面世时间。
孟晓苏一直坚持倡导“以房养老”,6月26日他在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透露,“我们的产品已经设计出来了,需要和实践相磨合再推出。”孟晓苏认为,这部分市场份额很小,主要适合于无子女的孤寡老人,“我们一直在积极开展这方面工作,而且已经有老年人来咨询我们的产品了”。
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均没有推出相关产品的打算。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陶孟华告诉经济观察报,“中国人没有这种习惯,不太适合中国市场,市场份额也太小了,我们目前没有开展这项业务的打算。”“以房养老的内容覆盖很广,‘倒按揭’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中国公益研究院养老研究中心主任高云霞说,“未来的风险包括房产估值、70年产权后续问题、房产市场波动、配套政策等,是不可预计的,所以银行、保险公司可能不是很愿意推这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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