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社会养老保险办事程序
1.申报:参保单位每年9—12月申报下年度缴费工资;每月底前申报下月缴费人数。其中:企业由基金核定记录科受理,机关事业单位由机关事业保险科受理。参保个人可以随时申报本人缴费工资。
2.核定:基金核定记录科、机关事业保险科根据参保单位早报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按月核定参保单位和个人应缴社会养老保险费。
3.缴费: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持缴费核定单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地税机关缴纳养老保险费。
4.记录:基金核定记录科或机关事业保险科依据地税机关传来的缴费征收税票及缴费核定单登记单位缴费,分解职工个人帐户。
5.退休审批:持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个人档案,先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退休条件,然后到我局待遇审核支付科计算养老金标准,选择养老金代发银行;再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批并领取《退休证》,最后到我局待遇审核支付科复核退休资料,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其中:单位职工由所在单位办理,参保个人由市就业局劳动保障代理科办理。
6.领取养老金:参保职工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在自己选择的银行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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