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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查询_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

 字体时间:2013-11-06来源:泉州晚报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参保职工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期限和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因年老或病残退出劳动领域。

职工养老保险基本知识

1.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参保职工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期限和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因年老或病残退出劳动领域,仍有稳定、可靠生活来源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尊重宗教教义教规基础上,宗教教职人员可自愿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

3.用人单位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我省的规定比例为18%。

4.职工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职工本人工资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缴费。全国各地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统一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用人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

5.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20%缴费比例缴纳,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6.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设立的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账户,主要用于记载和核算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利息,以及积累额变动情况,是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7.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计息?

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由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退休后养老,不同于普通储蓄,个人账户产生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8.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个人账户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应属于个人所有,余额可以继承,继承额按规定一次性支出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9.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10.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个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具体转接办法国家正在制定中)。

12.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的遗属待遇?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是为了减轻职工家属因办丧事而增加的经济负担,给予的一次性补助。抚恤金,是为了保证由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不因供养人死亡而断绝生活来源,给予的基本生活费用。

13.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

病残津贴是指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14.我国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如何调整?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2005—2013年,国务院连续9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较大幅度调整,人月均养老金从2005年的700元提高到2013年的1800元。

15.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否转移接续?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已在制度上实现省级统筹。跨统筹地区就业是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区就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16.什么是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分段计算”是指参保人员达到退休条件并确定待遇领取地后,核定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将其在不同统筹地区、不同阶段各年度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与待遇领取地相对应的各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分段计算,据以确定其基本养老金领取标准。

“统一支付”是指参保人员无论曾在多少个地方就业参保缴费,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将确定一个唯一的待遇领取地,并由其统一支付基本养老金。

17.怎么确定跨统筹地区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养老保险查询_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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