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修改社保卡密码,这些问题,你弄明白了吗?今日,伴随重庆社会保险宣传周启动,江北区社保局在观音桥步行街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八大问题,工作人员逐一解答。看看这些问答,或许能帮到你。
问题一: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应在什么时候缴费?
答:参保人员应于每年1月10日前缴纳医疗保险费。初次参保的人员应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10日前,缴纳当年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
问题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时间、地点、缴费标准分别是什么?
答:参保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至12月20日,地点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镇)社保所、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缴费标准为一档每人340元,其中个人缴费60元,财政补助280元;二档每人430元,其中个人缴费150元,财政补助280元。
问题三:如因工作变更或户籍迁移,是否需要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答:若单位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必须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新进单位是市外的,转移关系的同时,还需转移养老保险基金。
个人参保人员户籍迁移,若户籍迁移未跨区县,不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跨区县,则需办理转移手续;若迁移出市外的,除需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外,还需转移养老保险基金。
问题四: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城镇没有养老保障的老年人,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问题五: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问题六: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问题七: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1)生育生活津贴;(2)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问题八:怎样修改社保卡使用密码?
答:持卡人可拨打重庆市人力社保12333电话服务热线,根据语音提示完成社保卡的密码修改。若输入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保卡使用密码错误次数超过3次,系统将提示输入有误,并终止本次通话操作。
“重庆常见社保问题:哪些人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5053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