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给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现个人离开单位发生退保,请问原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回答: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职工交纳或应由职工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及工伤保险基金等,不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企业为职工个人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储蓄性养老保险等各类商业性保险(包括商业医疗保险),保险费支出应并入职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代扣代缴;如果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税务机关应予以退回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许小姐未取得实际收入,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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