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民陈先生:我现在退休好些年了,每年对自己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比较关心,想知道2012年自治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如何计算?
记账利率的高低,关系着个人账户的增长幅度,影响参保职工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6月9日,记者就陈先生所咨询的问题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2年自治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确定为3。38%。
当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时,用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即是其退休当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加上当时的基础养老金,就是每个月要领取的养老金数额。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治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参照了银行同期的存款利率。2012年1月1日至7月5日,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5%,2012年7月6日至12月31日为3。25%。经换算,确定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3。38%,其中,2011年12月31日以前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全息,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当年本金的储存额按半息计算,即1。69%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2年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1642元(3470元/月);全区地方国有农牧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657元(138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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