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涨了多少近日,长春市进行了养老金连续第十年上调,补发的调待资金与4月份养老金已经同期发放到位。4月份,长春市一次性支出养老金达12.5亿元。
由于此次调待的具体计算方式与以往有所不同,部分退休人员对调待政策的理解有偏差。对此,4月30日,长春市社保局就此次调待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解释。
此次调整的标准是什么?
答:此次待遇调整政策沿袭了以往“普调+缴费年限调整+特殊调整”的方式。普调是每人每月增加65元。缴费年限的调整与以往有所不同,采取了“阶梯式分段调整”的方式。缴费年限在25年以内(含25年)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在25年以上的,前25年(含25年),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26年至30年(含30年)之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31年至35年(含35年)之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36年(含3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4元。充分体现了缴费年限与待遇挂钩的原则。
特殊调整侧重于向高龄人口倾斜:以2013年12月31日为限,年满70-74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
缴费年限(工龄)该怎么计算?
个案:赵大爷是1943年5月出生,1963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5月退休,他从1963年开始算,认为自己的工龄应该是41年。
答:工龄计算的方法是每满12个月算一年,其余不足1年部分,按1年计算。按照这个算法,赵大爷的实际工作时间是39年零6个月,按上述原则计算,其工龄应为40年。
特殊调整范围内年龄咋界定?
个案:老王是1944年2月出生,1966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2月退休,本次调整待遇涉及普调和缴费年限调整两项,总金额为172元。但是他本人认为今年4月份调整待遇时他已经70周岁了,还应该再享受特殊高龄人口调整政策。
答:按照政策规定,本次待遇调整界定的时间点是截至2013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待遇调整是按照文件中确定的时间点来执行的,并不是按照调待政策出台的时间确定。在此时间点前达到特殊调整年龄范围的才能享受特殊调整待遇。老王是2014年2月才满70周岁的,所以不符合享受高龄人口调整的政策。
如何分段计算缴费年限所调整的养老金?
个案:刘先生的缴费年限是37年,按照政策,其缴费年限部分核增养老金为每月103元。他个人认为他的缴费年限养老金核增应该是148元,请求重新核定。
答:此次调待关于缴费年限的调整采取了“阶梯式分段调整”的方式。缴费年限在25年以内(含25年)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在25年以上的,前25年(含25年),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26年至30年(含30年)之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31年至35年(含35年)之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36年(含3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4元。
韩先生自己算出来缴费年限增加148元,是直接用37年工龄乘以“缴费年限在36年以上部分”所确定的每月增加4元的标准得到的,这种算法是错误的。
正确的方法是:韩先生37年的工龄,按照“阶梯式分段调整”政策应该分为4个时间段。第一个时间段是缴费25年以内部分,年限为25年,调整标准为每月2.5元,应调整金额为25×2.5=62.50元;第二个时间段是26年至30年部分,年限为5年,调整标准为每月3元,应调整金额为5×3=15元;第三个时间段是31年至35年部分,年限为5年,调整标准为每月3.5元,应调整金额为5×3.5=17.50元;第四个时间段是36年以上部分,年限是2年,调整标准为每月4元,应调整金额为2×4=8元。综上,韩先生缴费年限调整的总额为62.5+15+17.5+8=103元。
今年4月份发到养老金存折上的都是什么钱?
个案:张女士2014年3月养老金为1692.36元,本次调待每月上调190元,4月份养老金存折上一次性增加2452.36元,不知是咋回事。
答:此次调待是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由于2014年养老金调整的文件是4月份下发的,因此除4月份养老金是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发放以外,还要将1-3月应调整的养老金进行补发。张女士本次调待前的养老金是1692.36元,本次调整190元,因此其4月份调整后的养老金为1692.36+190=1882.36元,另外再加上补发的1-3月调待资金即190×3=570元,所以,4月份养老金存折到账总金额为1882.36+570=2452.36元。
有中断缴费情况的人员缴费年限咋计算?
个案:刘女士调整待遇后,认为少给了2年缴费年限(工龄)钱,前来咨询。
答:经查刘女士的缴费信息,发现其退休前有2年由于失业的原因经本人申请中断了缴费,在调整待遇时,中断缴费年限是不作为工龄计算在内的。
还有几种情况,如因判刑、开除、失业,中断就业等原因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需要扣除工龄。
“五七家属工”参保人员按啥政策调待?
个案:王大妈,1933年出生,到银行取钱后,发现每月增加了145元(普调65元+年龄80岁以上每月80元),工龄没有参与待遇调整,前来咨询。
答:经查,王大妈是以“五七家属工”的身份参保并办理退休手续的,按照文件规定,此类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因此王大妈只享受普调和高龄人员待遇调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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