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深圳用人单位聘用外籍员工应该按时足额的为其缴纳社保费用。如外籍员工离境可以办理社保结算业务,办理退保手续。
【受理机关】:深圳市社保局及所属地区社保分局
【服务对象】:外国国籍员工
【办结时限】:即时办理
【咨询电话】:0755-12333
办理条件:
1、外国人在深企工作,且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费用;
2、外国员工离境,且申请办理退保。
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离职证明;
3、个人有效护照;
4、《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社会保障卡》;
5、深圳四大国有银行之一的电子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办理程序:
1、携带上述资料到单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取号排队;
2、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录入银行帐号并打印退保单据;
3、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4、领取个人保留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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