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十次上调养老金 企业退休人员月均1790元近日,记者从新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4月中旬已启动的第十次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已圆满完成。所需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4月30日前企业退休人员就可以通过各代发银行领取到新增的养老金了。
2014年4月10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4]37号)文件,从2014年1月1日起,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是我省连续第十次调整养老金待遇,仍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增加养老金后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高龄人员,将继续按规定予以倾斜,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新乡市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共涉及退休人员20万人,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99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790元。调整后全市每月养老金将增加支出3969.76万元,全年增加养老基金支出4.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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