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烟台开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提高记者7日从烟台开发区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获悉,烟台开发区新近调整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缴费标准由过去的200-1000元调整至500-5000元,补助最高标准由350元提高到650元,缴费和补助标准继续保持全市首位。
在此次调整之前,缴费档次分为200-1000元五个档次,调整为500-5000元不等共十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而在财政补助最高标准由350元提高到650元后,对不同缴费年龄段的财政补贴标准也有了不同程度提高。
此外,在参保年龄范围上,此次调整将过去的20-59周岁,扩大至16-59周岁。除在校学生外,凡未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且住在区内的烟台开发区户籍居民均可参保,烟台开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已真正实现了全覆盖。 (记者李少鹏 通讯员马双军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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