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厦门市养老保险新政策 厦门市不断提高
社保待遇水平,完善
社会保障制度。厦门
养老保险水平也一直处于全国前列水平。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和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政策的惠民性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迅速发展的关键核心,厦门市早在2010年,就已经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种保险制度合二为一,在全省率先实现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走在全国前面。3年多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政策框架上的城乡统筹,在业务经办上的城乡衔接和待遇标准上的城乡平等。2013年厦门市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一是提高
参保人员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按其选择缴费档次,每人每年政府补贴从45元至90元不等。政府补贴标准最高档由原来的70元提高到90元。二是对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城乡居民
养老金与低保待遇叠加享受。三是扩大政府补贴人员范围,对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再增加30元的缴费补贴。今年1月起,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标准由200元提高至230元。厦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2014厦门市养老保险新政策,可以通过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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