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西宁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原来的每人每月90元,增加25元,达到每人每月115元,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此次提高养老金标准西宁市共下达资金5833.08万元,目前资金已拨付到位,此次提标使西宁市1.6万城镇居民和12.6万农村居民直接受益。
西宁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自2009年9月,在湟源县开展试点工作,2010年12月全市农牧民全部纳入试点范围,2011年7月西宁市将城镇居民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前实现了全覆盖。在此期间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为使西宁市城乡居民享受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经市政府决定,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全省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5元,达到60元。2012年西宁市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月90元。
此次提标是西宁市第三次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是打造民生改善升级版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亲切关怀,对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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