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自由衔接转换,且无论如何转变,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只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当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多种模式,待遇从低到高依次有:新农保、城居保、城镇职工保和机关养老金。之前,国务院刚刚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二为一,乡村农民和城镇灵活就业者被纳入同一保险制度规范下,现在又制定了城镇职工保与城乡居民保之间的转换衔接办法,等于是打通了两种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转换通道。
如果将来机关养老金能够顺利被取缔,并轨到城镇职工保中间来,那么全国只存在两种养老保险模式,即:城乡居民保和城镇职工保。应该承认,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打通两种养老保险之间的转换通道,最大的价值就是,那些之前参加一种保险后来又参加另一种保险的人们,不用担心先前缴的钱都白缴了而选择退保。但问题依然存在:
其一,在城乡居民保中,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所以将来如果转入城镇职工保,损失相对较小。可是,城镇职工保却严格区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如果将来转入城乡居民保,只能转走个人账户部分,这和之前退大量退保的流动人群的实际损失完全一样,无论是退保还是转走,都在给发达地区统筹基金无偿做贡献。
现收现付制下,全国统筹难以很快实现,名义账户制因此是比较可行的选择。所谓名义账户制,就是把社保账户变成一个银行账户,有清楚的个人缴费记录,将个人缴纳的部分和企业缴纳的部分全都记入个人账户。但是,正如银行将吸纳的存款贷给哪家企业与储户无关一样,国家做不做实账户也与个人无关,只需保证个人退休后能按时足额拿到钱。名义账户制下,城镇职工保或可和城乡居民保一样,全额计入个人账户并跟随转换,这才算免去了后顾之忧。
其二,两种保险虽然可以实现转换,但是待遇上的悬殊差距仍是一个大问题。相对于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很低。如何缩小两种保险之间的过大差距,以及在建立两种制度之间可以转换的通道之外,是否应该预留一条可以并轨的通道?比如,农民工和灵活就业者,只要愿意自出企业那部分钱,也可以参加城镇职工保,并且全额计入个人账户?如果只要没有所谓“正式工作”,个人就无法参加城镇职工保,由死板制度造成的“双轨制”,在将来仍是无可逃避的不公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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