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了今年1月1日起,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277元,平均养老金水平将首次突破3000元大关,提高到3050元。上午,市人力社保局发布2014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
记者获悉,此次调整的原则是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上调,并注重向退休时间早、待遇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倾斜。2014年1月1日起执行,1月、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3月底之前补发到位。
据了解,本市自1994年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这是第22次连续调整,将惠及本市215万企业退休人员。
按缴费年限普遍增加 多缴多得
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据悉,为贯彻国家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按照缴费年限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今年加大对低收入者倾斜
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养老金调整要向低收入群体适度倾斜的要求,今年,本市加大了对低收入群体的调整力度,将退休人员2013年年底前的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四档,最高增加150元。
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多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2013年年底前 增加绝对额标准 增加后未达到此标准
基本养老金水平 (元/月) 予以补足(元/月)
4770元(含)以上 60 4840(4770+70)
3770元(含)~4770元之间 70 3870(3770+100)
2773元(含)~3770元之间 100 2923(2773+150)
2773元以下 150
企退养老金三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继续单列调整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本市对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也是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此次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570元。
对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进行了调整:在全面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相应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月1463元、1331元、1210元。
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050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同时,在2013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注:参加2014年度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对应补足到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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