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並軌解讀国务院印发了《关於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将现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居保)合并实施,这意味着我国将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近日,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相关政策作了解读。
问:国家、省、市是如何并轨实施城乡居保政策的?
答:2013年11月,江苏省颁布了《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在全省并轨城乡居保制度。盐城市在2012年9月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我市并轨实施的城乡居保政策,与国家、省政府出台的城乡居保政策基本一致,但参保缴费档次、基础养老金标准有所不同,国务院规定12个城乡居保个人缴费档次,我市设定了16个个人缴费档次,但年缴费标准均为100~2000元。
问:城乡居保政策并轨主要统一了哪些方面?
答: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现有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的有机整合,突出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统一制度名称;二是统一政策标准;三是统一管理服务。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按国家、省统一规定运营。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并轨後的城乡居保政策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於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问:城乡居保政策并轨後,增设了哪些缴费档次?
答:城乡居保政策并轨後,我市在原有年缴费100~1200元12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设了1400元、1600元、1800元、2000元4个缴费档次,共计16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有条件的人员可多缴,多缴多得。
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是如何建立的?
答:城乡居保政策并轨後,政府为每位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蓄额每年参照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城乡居保经办机构为其提供终身服务。
如果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加其他社保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全额转移,包括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全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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