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细则4月前出台国务院已明确相关部委办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昨天举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题审议会,上海金融党委秘书长盛裕若在会上发言时透露,今年一季度将出台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问题的具体措施(即“以房养老”细则)。
上海2007年曾经试点
盛裕若在听取代表们关于金融方面的养老服务建议后表示,在去年9月份时,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已明确了负责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问题相关的部委办,时间进度是在今年的一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2012年早报就报道了当时的市人大代表、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洪林提交的开展“以房养老”的建议得到市民政局的答复,市民政局称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本市“以房养老”的政策研究和探讨。市民政局介绍,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曾经在2007年开展了“以房养老”试点工作,但由于当时很多房产非老人独立自有,子女有分歧,家产传后的观念占上风等原因,另外,房价的不确定性及70年产权规定等因素加大了实施的难度,因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三年多时间试点后,无奈停止了工作。
市民政局当时提出,上海需要建立一个具有公信度的、可以为老年人代理盘活房产资源或委托管理的社会组织。
“以房养老细则4月前出台国务院已明确相关部委办”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3858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