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查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即本人身份证号码)为参保人员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入的项目包括: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划转记入的部分;按规定记入的利息。个人账户是参保人员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去境外定居等给付标准的重要依据。
鞍山市从1993年1月1日开始,按《鞍山市养老保险暂行条例》(市政府3号令)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每年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也有所不同。1993年至1995年以个人缴费基数的2%记入个人账户,1996年至1997年以个人缴费基数的12%记入个人账户,1998年至2001年6月,以个人缴费基数的11%记入个人账户,2001年7月至现在,以个人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
市民可登录鞍山市社会保障网(http://www.asshbx.gov.cn),点击网页左侧的“养老个人账户查询”,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另外,市民也可到铁西劳动大厦二楼社保服务大厅,通过触摸屏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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