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齡化加劇 職工養老保險撫養比不降反升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披露的2003~2012年全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情況顯示,10年間職工養老保險“撫養比”(即參保職工人數/離退休人數),在2012年達到3.09,年均增長0.7%。10年間,因為種種原因,每年的“撫養比”數據都有變化,最低點是2004年的2.89,最高點是2011年的3.16。總體數據說明,雖然我國老齡化現象逐漸嚴重,但“撫養比”總體是不降反升的。
為何人口老齡化在加劇,“撫養比”不降反升?
事實上,數據所反映的並不是表象那樣簡單。中山大學社會保障與社會政策研究所彭宅文博士認為,一個主要的原因是2005年《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施后,繳費多的人將來享受的養老保險待遇也就越高,政策鼓勵了繳費積極性的提高。另外,2008年《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后,大量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參保數增多,這些企業新增職工多是青年群體,他們也多為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者,而且農民工的大量參保也擴充了參保人員的基數,增加了養老金繳費金額。
“撫養比”越高,在職職工的“負擔”就越輕,這是否說明我國的職工養老保險就不存在任何問題?
“‘撫養比’上升是好事,說明更多人在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將促進養老保險基金結余的增加。”彭宅文認為,一方面要看到數據向好,另一方面並不能忽視養老保險目前存在的一些問題。
首先,“撫養比”仍有上升的空間。2012年我國就業人口達到7.67億人,但是2012年末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僅為3.04億人,尚未過半。很多人選擇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而城居保和新農合僅具有“兜底”性質,不存在年輕人養老人的問題,也不鼓勵多繳多得。
另外,從近幾年的數據看,“撫養比”提高存在困難。主要原因在于部分地方注重經濟發展,擔心勞動力成本過高,使得《勞動合同法》執行較難,于是部分企業不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者到15年繳費期滿后不再繼續繳納。最近,有媒體報道,職工養老保險一度出現了3800萬人棄保的現象,企業“棄保”現象的存在是“撫養比”增速放緩一個重要原因。
在他看來,目前有些僵化的養老保險制度對部分參保者來說門檻過高,也無助于提高“撫養比”。
近日,記者在內蒙古自治區采訪,當地人社部門的負責人表示,企業月人均社保負擔達600多元,這還不包括職工個人繳納部分,而內蒙古自治區一類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僅為1350元/月,養老保險繳納占工資比例過高,對于部分企業、部分崗位來說,就出現了社保繳費門檻高,企業繳費積極性不高的現象。
而據記者了解,從全國的數據來看,深圳等地由于繳費比率低,鼓勵農民工參保,因此擴面的工作好、養老保險的財務狀況也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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