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解读社会保险是一项宪法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党的十七大又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织部分,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试点,90年代全面展开并不断深化。2005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正式出台,将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
一、基本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
从《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的规定来看,基本养老保险对人的范围要求是: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暂时不适用本法,而是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二、基本养老保险的分类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为分三类,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强制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强制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在实践中,有部分用人单位将应当缴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费用直接发给劳动者个人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会因此而免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有部分劳动者因为工资偏低,以书面声明的方式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也以劳动者自愿放弃为由,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此种行为也不受法律的保护,不能因此而免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反而会因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农民工也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职工,并没有区分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而从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在城镇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村居民应当与城镇居民一样,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享有相同的保险待遇。
事实上,早在2001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有明确规定: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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