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严峻问题虽然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和建设,取得相当成就,但面临中国日益加剧的老龄化、制度转轨遗留的历史欠账以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诸多问题,新型的养老保险仍有许多重大的、急需破解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覆盖面仍然狭窄
近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其中,国有企业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集体企业覆盖率为75.39%,但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仅为17%,还有很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未参保[3]。虽然各级政府重点抓“扩覆”工作,但离全覆盖的目标仍有距离。截至2010年底,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57亿人(含农民工参保人员3000多万),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农民人数为1.03亿人。这样,参加各种养老保险的总人数为3.6亿人,仅占当年全部20岁以上人口总数的36.7%,也就是说,养老保险全国的覆盖率只有大约30%多。这样的覆盖率显然不能发挥社会保障的保障功能,也不能适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09年开始试点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2011年开展试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任务艰巨,特别是如何保量又保质,需要好好实践。比如,由于缴费负担过重,各地已经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保情况就较为严重。
(二)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较低
由于十年“文革”动乱,养老保险沦为企业保险的历史原因,我国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至今依然很低。就全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看,少数省份实行了省级调剂金制,但调剂的比例和数额极为有限,大部分省、市、县仍实行分级统筹。这样带来诸多问题:养老保险基金抗御风险的能力脆弱,很容易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养老保险跨地区关系转续以及领取不便;不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
另外,养老费用畸轻畸重还会加剧区域发展差距。如2010年广东一个省就有3000多亿的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可有的省份却基本没有结余,年年都有缺口,需要中央补贴。一般来说,经济发达省份,财政实力较为雄厚,再加上流动人口多,他们的养老金就多,因为流动人口不在那里养老,光在那里缴费做贡献了。而人口输出大省就倒霉了,这些省剩下的不是小孩就是老人,青年人都到外头打工去了,钱都贡献给外省了,但对本省的老人是要支付养老金的,从而造成收入少、支出多。所以养老金数量跟人口分布的空间和流动是有关系的,而人口流动又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流动人口聚集的地区,往往是发达地区。于是造成了恶性循环,越来越不平衡。越富的地方养老金越多,越穷的地方养老金越少,越富的地方经济越发达,越穷的地方经济就越落后。
(三)转制造成巨大的隐性债务以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转问题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我国政府1997年决定把长期实行的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转变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这就出现了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问题。所谓隐性债务,是指在养老金制度从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或半基金积累制转变过程中,由于已经工作和退休的人员没有过去的积累,而他们又必须按新制度领取养老金,那么他们应得的,实际又没有“积累”的那部分资金。隐性债务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应继续付给新制度实施前已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总额;另一部分是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在新制度实施前没有积累的养老金总额。这两部分债务的具体规模依赖于退休年龄、缴费率和投资回报率等重要参数。根据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课题组的推算,隐性债务最小为1.8万亿元,最大接近12万亿元。我国庞大的隐性债务将是悬在养老保险制度上方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严峻问题”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3709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