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养老保险金待遇增幅最高达12.5%从7月1日起,广州市将提高农转居退休人员和城镇老年居民这两类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待遇,增幅最高达12.5%,该市每年将为此投入近亿元人民币。这是记者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的。
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李程介绍,该市自2006年实施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已有22万名农转居人员纳入了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其中有11万人正在领取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金。
今年农转居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对象,是2010年6月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办法是: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定比调整为每人每月按照本次调整前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基本养老金。经测算,经过本次调整,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金每月人均567元,人均增加51元,增幅约为10%。
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从2008年10月开始实施,到2010年5月,全市已有7.9万人参加。经过本次调整,该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金,从原先每月400元,提高到450元,增幅为12.5%。按照相关规定,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也将作相应调整,因此,原选择逐年缴费人员和新参保人员,缴费标准由每月200元调整为225元;已一次性交费的,则不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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