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5年过去了,新华社记者追访发现,听到最多的声音是“难办”、“没进展”,多数省市纹丝未动,只有广东开始“破冰”。
关于养老改革,方向早已明确。正如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日前所说:“制度的最终统一,也就是‘并轨’,这个大方向是明确的。”但是,为什么在地方上的试点工作如此艰难?原因很简单,改革触及到了既得利益群体的利益,他们担心“并轨”后的养老待遇会降低。事实上,我国目前实行的退休制度是“三轨制”: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其中,第一轨的政府机关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高于第二轨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三轨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享受的待遇低于上述两轨。而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主要方向是“第二轨”向下和“第三轨”统一,其结果有可能拉大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退休人员的差距,这样的改革“难办”其实有其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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