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外地城镇户口,至2009年9月在外地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4年。几年前,依据北京
夫妻投靠政策,我的户口调进北京,入了爱人的农村户口,后来又转为北京城镇户口.我从
2009年10月起在北京的公司工作,并缴纳五险一金至今.
请领导帮我解决的困难是:
1.我在外地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能否转入北京和目前工作单位的养老保险接续?该
如何办理?
2.不转转移接续的话,我是不是就在外地办个退休,以后北京缴够15年了,再办一个退休
呢?
回复:1、按照国发66号文件,从今年1月份起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
办理转入流程:在转出地开据缴费凭证,在北京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北
京审核后,开据同意转入函,转出地接到此函后,打出缴费明细并转移养老基
金至本市。
2、按政策要求,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参保人就业关系进行转移,不能领取双重待
遇。缴费如有重复在享受待遇时,将重复缴费部分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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