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实施范围是哪些?
2009年9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我市南漳县、保康县分别列入第一批、第二批试点;2011年7月,国务院决定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从制度上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今年7月11日,湖北省人民省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1〕40号),明确提出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制度合并实施,我市的宜城市、襄城区、樊城区(包括:高新区、鱼梁洲区、隆中风景区)被列入第三批试点,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纳入试点地区全面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的范围为:试点地区凡具有本地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登记、乡(镇、街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办理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到2012年,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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