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7月1日起,常州市调整今年上半年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年初的基本相同。凡在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以及在此期间年龄达到70、75、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都将受益。据统计,市本级此次调整惠及8436名退休(职)人员,增加的养老金7月底前发放到位。
具体为:1.2013年上半年企业退休(职)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水平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增发10%部分不足220元的再每月增发80元,增加80元后超过220元的按220元封顶;2.对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年龄达到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的退休、退职人员分别每人每月增加30元、20元,在此期间达到75周岁、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分别每人每月增加10元;3.对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且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进行适当倾斜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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