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不是承诺给我们低保残疾人交养老保险么?我怎么问了社区、街道和区政府,都说没有这回事啊?”日前,秦淮区一位低保户向扬子晚报反映,去年底南京市政府出台的一项优待政策,半年过去了仍没有落实。
半年前的政策仍没有下文
去 年11月26日,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南京市残疾人保障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称低保)待遇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由区县 政府或街道(镇)、社区(村)集体分别按最低缴费标准缴纳部分、全部社会养老保险费。南京市政府这一政策走在全国前列,被国内众多媒体报道和转载,赢得一 片好评。
家住秦淮区桃园的低保户张先生看到这则新闻后很高兴,他爱人是重度肢体残疾,全家吃低保,日子过得很拮据。“我爱人一直在 交养老保险,每个月394.6元,政府要补贴我们这块支出,非常感激和高兴。”张先生说,他随后去多个部门咨询这一政策,却屡屡碰壁。“这半年,我问了社 区、街道、区政府,跑了好几遍,他们都说没有这个规定,不知道这个政策。”记者随后从南京市政府网站查询到了文件原文,文件标号为宁政规字〔2012〕 26号。看到文件张先生更加纳闷:“政府白字黑字承诺的事情,到最后怎么就成了没有的事?”
主城五区称不知有这个政策
扬子晚报记者随即采访了秦淮区残联,教育就业科的徐科长告诉记者,她近期接到很多残疾人这方面的询问,她也感到很疑惑:“我们没有接到这个文,不知道这个政策。”为此,她还特意向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询问,得到答复是他们也没有听说这个事情。
昨 日下午,记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电话询问了南京市鼓楼区、玄武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的残联,鼓楼区残联表示老鼓楼早在2011年实行该政策,其他 区残联的回复相当一致:“没有听说有这个政策,没有接到通知。”记者查询后了解到,老鼓楼区先人一步,早在2011年起就实行了政府为低保残疾人养老保险 买单的政策。但对于南京市出台的这一政策,该工作人员表示也不清楚,也不清楚新并入的老下关区何时实行这一政策。
没有细则,政策成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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