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养老保险
地址: 四川省西昌市北城街道三衙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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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址: http://www.lsz.gov.cn/fw2011-shebao/2983
实施范围:全州机关、事业单位,驻州中央、省属事业单位,驻州各部队事业服务单位。
实施对象:凡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单位聘用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人员。
聘用人员中原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退休条件及保险待遇标准
聘用人员参保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可办理退休,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聘用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为:
1、基础养老金。按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计算。
3、缴费养老金。为体现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缴费年限超过十五年的聘用人员每增加一年,以个人帐户养老金为基数提高养老金1%,缴费养老金最高不超过基础养老金。
聘用人员退休后调整养老金待遇,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企业参保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的规定执行。不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增加退休待遇政策。
聘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一次性将个人缴费储存额(含利息)全部支什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也可继续缴费至15年,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未享受退休养老保险待遇死亡的聘用人员,其个人缴费储存额(含利息)全部支付给直系亲属;已享受退休养老保险待遇死亡的聘用人员,其个人缴费的余额全部支付给直系亲属,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凉山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北城街道三衙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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