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州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已完成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2013〕19号)、《关于增发企业退休人员中部分群体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2013〕20号)精神,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全力以赴、加班加点,提前完成2013年的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
此次养老金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起始时间为2013年1月1日;月增加标准采取“三个挂钩”,即与我省物价指数上涨挂钩(福州市增加标准为34元/月)、与在岗职工工资增长适当挂钩(每人增加标准为210元/月)、与个人缴费年限适当挂钩(月增加标准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5元)。同时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对退休、退职前具有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且被所在企业聘用的人员、2012年当年满70周岁(含2012年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70岁以上人员)以及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等群体适当予以倾斜照顾。
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据统计,符合本次调待的对象共计24.93万人(福州地区,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其中普调人员月人均增加288.8元,符合特调对象月人均增加338.06元,平均增加金额290.44元,目前我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已由调整前的1555.07元增至1845.51元。
此次福州市的养老金调待工作本月底前结束,1-3月份补增发的养老金已于3月底进入个人养老金存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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