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大同将对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基本养老金上调。
此次调整期限从2013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9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算。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缴费年限不满1年部分按1年计算。
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在此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按相应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离休条件或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退休前获得高级职称资格(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并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80元。符合两个条件的人员,可以同时享受。
另外,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军转干部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后,月养老金低于2060元的,补齐到2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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