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后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就高不就低
天健网消息(见习记者 丁一)在3月30日“12333”政策咨询日中,养老金成为不少老年朋友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在2006年7月,我市重新确定养老金计算方法,并给与5年过渡期,很多老年人不了解新养老金计算方法,也不清楚2011年1月1日后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计算。带着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人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问:什么是老的养老金计发办法?
答:根据国务院和辽宁省政府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规定,2001年,我市下发了《关于贯彻〈辽宁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劳险字〔2001〕73号),确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再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含调剂金)。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增发我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0.6%。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20。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按指数化法计发,过渡系数为1.2%。调剂金,地处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61元;地处其他区、县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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