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至2011年9月,康哲民在任武昌社保处养老科科长期间,利用负责参保人员因病提前退休审核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不法中介机构或有关人员请托,根据伪造的虚假证明材料,违规为18人办理提前病退手续,从中收受贿赂款人民币3.4万元,造成国家养老保险金损失116万余元。2012年12月,康哲民因受贿被开除党籍,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青山区白玉山街群力村
“两委”班子腐败窝案
2007年11月至2010年期间,青山区白玉山街群力村总支书记郑俊欣、村长付双喜及村委其他成员共计6人,利用管理村级事务职权的便利,以及在协助政府从事“武汉80万吨乙烯工程建设还建地拆迁”的工作中,采取虚增工程款套取征地补偿资金等手段,贪污、受贿、侵占、挪用资金共计人民币280余万元。2012年8月,郑俊欣、付双喜等人被开除党籍,并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十七年;其他4人均被追究党纪和刑事责任。
新洲区发改委
原副主任刘晓明等腐败窝案
2006年12月至2011年12月,刘晓明任新洲区潘塘街党工委书记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挪用征地补偿费等款项共109.6万元,收受贿赂28.39万元。该案涉及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2人、村级干部3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2012年10月,刘晓明因贪污、受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该案其他涉案人员均被追究纪律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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