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加大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力度,多缴多补;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长缴多得;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增加个人积累,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
在加大缴费补贴力度方面,老百姓多缴费,政府多补贴。为鼓励引导参保群众选择高档次缴费标准缴费,增加个人缴费积累,《意见》提出,建立梯次缴费补贴机制,大幅度提高政府对居民缴费的投入补贴力度,城乡居民自行选择缴费档次缴费后,政府按个人选择缴费档次的高低进行补贴,多缴多补。参保居民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力度越大。
在建立缴费年限养老金制度方面,引导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为解决年轻居民不参保、晚参保、缴费短等问题,此次政策规定,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在逐年连续缴费满15年后,再逐年每多缴一年,到满60周岁领取养老金时,每月再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3元,随本人养老金发放。
《意见》还提出,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引导居民多缴费、多得政府缴费补贴、多领养老金,河南省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取消原来的每年最低100元缴费档次,将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
据了解,今年河南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8元,达到每人每月98元。这一政策将惠及河南省1445万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人员。(孙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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