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丈夫都是县里改制企业下岗的职工,我还有4年就要退休了,家里老人生病,孩子还在读大学,生活有点困难,实在是拿不出钱来缴纳养老保险费。请问我这样能办理助保贷款吗?”5月17日,江西省永新县的一名群众来县社保大厅咨询。
“您说的情况,我初步判断符合助保条件。您现在可以进行申报登记,我们会尽快帮您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永新县社保局工作人员回答道。
为妥善解决特困参保人员无力续缴养老保险费的问题,根据《永新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生活困难人员享受财政助保贷款实施办法》,永新县社保局积极与财政局、农商银行协调,签订助保贷款协议,帮助特困中断缴费人员实现老有所养的愿望。该项贷款实行一次申请、按缴费年度分期放款,款项作为个人缴费直接进入养老保险基金专户。退休前由政府贴息,退休后利息由个人承担。助保对象退休以后,可用领取的养老金按月还贷。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县已为108名特困人员办理了助保贷款,发放贷款金额287.2万元。(胡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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