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下发通知,从2018年6月1日起,凡是在四川参加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下称“离退休及领待人员”),其住院就医的有效信息经社保认证系统筛查比对确认后,一律视同已通过当年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在现行政策规定的有效期内(一年),各地社保经办机构不再重复进行认证。这是该省全面取消集中认证、加强社保经办窗口作风建设的具体举措。
四川省坚持从解决与参保群众服务需求不相适应的薄弱环节入手,积极创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方法路径,主动化认证于无形,努力做到让广大离退休人员少跑路或不跑路。针对全省离退休及领待人员中每年住院就医的人数众多的实际,四川省社保经办机构迅速打通与医疗保险数据链接共享的通道,利用省级协查认证平台开发新增住院信息认证功能模块,将全省的医保数据统一进行归集、统一筛查比对,并每天进行更新。凡通过系统比对识别后的住院人员有效信息,原则上直接予以采信。即:对于非死亡的住院人员,从出院之日算起,视同已通过当年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各市(州)、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应予以确认。对一年里多次住院的离退休人员,以最近一次住院信息确认的时间视同为通过认证的时间。对于入院后死亡的人员信息,省社保局将通过协查认证平台单独进行标注,由各地社保经办机构逐一进行核实后再予以确认。
此项工作开展后,全省1800万离退休和领待人员中,每年约有1/7住院就医人员将享受到认证服务带来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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