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养老保险关系引发的信访问题时有发生。为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3月,省人社厅出台相关政策,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方式参加养老保险。天柱县人社局以此为契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补缴参保工作,有效化解了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一次性补缴参保工作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社会劳动者关怀,属于阶段性补缴参保政策,该政策将于2018年10月停止执行,为提高政策知晓率,该局通过张贴文件、短信通知、各单位摸底排查等方式,将政策宣传到户到人。
二是严审参保条件。对于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工作档案的参保人员,要求至少4人以上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经行政主管部门为期10天公示,无异议后,才能办理参保手续。
三是协调发放贷款。对于经济条件困难人员,主动协调贵阳银行,为参保人提供最高4万元,3-5年期贷款,用于参保缴费。
四是及时兑现待遇。社保局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确保当月办理,次月兑现待遇,有效避免了参保群众利益受损。
截止8月,通过补缴参保政策累计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495人;为106人协调贵阳银行发放参保贷款300余万元;办理退休待遇410人,月人均享受待遇1381.12元。(天柱县人社局龙江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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