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公布的2017年中央财政预算透露,从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这意味着,自2005年至今,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迎来“13连涨”。
自2005年到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年都以10%左右的幅度递增。但去年养老金涨幅调整为6.5%,打破了“11年连涨10%”的趋势。今年更是下调至5.5%。有人会问,养老金连续涨幅下调,是财政无力负担了吗?
如此疑虑大可不必。数据显示,2017年中央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991.86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01.28亿元,增长11.4%。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5666.17亿元,
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了691.47亿元,增幅达到13.9%。支出不降反增,正是考虑到了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领取人数增加等因素。
5.5%的增幅到底低不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调整是一件民生大事,需要兼顾保障基本生活、分享发展成果、基金可负担等原则来综合确定,既要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也不宜超过经济、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均呈放缓趋势。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保险基金近年来虽然总收入额大于总支出额,但已出现收入增幅低于支付增幅的现象。综合来看,5.5%左右的调整幅度,能够确保养老金购买力不降低,仍处在合理区间。
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虽已实现“13连涨”,但是否上调和上调幅度大小尚未形成明确机制。养老金如果不切实际地持续保持高幅度增长,不仅不科学且不可持续。因此,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建立一套与物价上涨、经济发展等因素“同频共振”的科学指标体系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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