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养老金出了什么新的政策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17泰州养老金国家政策,希望大家喜欢!
一,泰州市养老金水平偏高的,应原地踏步待调整。
二,泰州市“提低缩差”应参照与机关事业单位同期退休人员,同职务、同职称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应逐步调整。三,泰州市养老金差距大的应多增加,差距小的应少增加。
四,泰州市争取在2018年基本缓解养老金问题,于2020年解决好养老金问题。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今年将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每人最低增加百元。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和对象为我市范围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
跟往年相比,虽然此次养老金调整文件出台较晚,但执行时间仍为2015年1月1日,今年1至3月增加部分的养老金将与4月的养老金一起发放到位。
怎么个调法?分块调整:定额+年限+3.5%
与往年不同,今年普遍调整部分不再是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而是分成三块调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负责人鲁国光介绍,“今年我市普遍调整部分包括3块:一是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6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3.5%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举例】
“普调的第二项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长的可以再多加一些。”鲁国光举例说,如果缴费年限达到40年,此项增加的养老金可以达到120元,比缴费年限20年的多60元。再比如,普调的第三项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3.5%计算。对于那些缴费基数高且缴费年限长的人员,他们的养老金水平相对较高,此项增加的养老金也就高。假设本人基本养老金为2500元,此项增加的养老金可以达到88元,比基本养老金2000元的人多加18元。
为何这么做?控制不同人增发额差距
鲁国光介绍,国家决定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上调10%,是指总体水平上调10%,也就是人均养老金上调10%,不是指每一个人的养老金都上调10%。
现在,全市有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低于1400元,按10%上调只能增加140元,也有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高达3000元以上的,按10% 上调可以增加300元以上,两者增加的绝对额相差较大。如果持续按照10%增加这一办法做,养老金水平差距只会越来越大。
按今年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增幅将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增幅会低于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
【举例】
甲企业女退休人员何某,去年底52岁,缴费年限25年,基本养老金1300元。按今年办法增加额预计可达到181元,增幅达到13.9%。另有乙企业女退休人员陈某,去年底69岁,缴费年限36年,基本养老金3200元。按今年办法增加额为280元,比前者多增加99元,但增幅低于10%。
有没有倾斜?70周岁以上人员可再多拿
鲁国光表示,今年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我市继续对高龄企退人员给予适当倾斜。
具体办法是: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此外,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5年7月1日起,参照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在此期间达到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从2015年7月1日起,比照此次对高龄人员适当倾斜的相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鲁国光介绍,在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速、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形势下,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然能够保持10%的调整总水平,很不容易,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作为社会中坚力量的企业更应该为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贡献力量。目前,全市已有近20家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其中既有工资水平相对比较高的企业,也有工资水平处于社会平均工资左右的企业。
“作为基本养老保险补充的企业年金,起着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的重要作用。”鲁国光呼吁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支持政策,从早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为他们的老有所养提供更好的保障,这也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所应有的作为。
泰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养老保险缴费上限提高至1354元
泰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养老保险缴费上限提高至1354元,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7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将实施新的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提高了1354元,缴费工资下限不变,这是我市近年来首次没有提高缴费下限标准。今年7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期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从去年的15446元上调到16800元,上调1354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仍然执行2550元。
我市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保险的社保基数都参考的同一个基数,即养老保险基数,下限标准不变,意味着一些低收入者的月社保缴费负担也不会变。中金网7月7日
据悉,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但是,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和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泰州地税当期社保费征缴率超99 %
泰州地税局征缴社保费45.67亿元,占当期应征缴额的99.26 %;清缴往期拖欠社保费0.47亿元,占拖欠额的9.23%。据悉,社保费征收创佳绩源于泰州地税部门四举措强力推进的结果。
建立分类管理制度。该局对正常发放员工工资的单位,确保征缴率达100%;对员工工资发放虽不正常但有能力缴纳或通过努力能够缴纳的单位,确保征缴率达100%;对停产倒闭和缴费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核实后报请社保部门共同认定为社保非正常户。
加强基础信息核实维护。该局导出社保登记名册,联系核对、系统维护,完善基础信息、银行账号等数据,督促相关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建立长期欠费清缴机制。该局根据省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办法,将欠费清缴列入日常工作,按月催缴当期欠费,并与纳税风险评估工作相结合,凡进行风险应对的单位,税费统查,必要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清理欠费。
建立社保信息共享平台。该局与社保部门加强信息互联、互通、互享,对长期关停或税务登记已注销的单位,及时从应缴基数中剔除,提高社保费数据质量和征缴效率。
泰州新型社保卡比旧卡有三大优势
新型社保卡与原卡外形没有太多区别,只是原来社保卡标注的是“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字样,而新卡的抬头标明是“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本位于卡片下侧的黑色磁条也没有了。
据了解,新卡相比旧卡有三大优势。最大的区别是新卡的安全系数更高。新卡将个人社会保障号和个人身份证号统一,实现了“一人一卡一号”。特别是,新卡的IC芯片属于二代芯片,安全系数更高;而且,芯片进行了分区,包括社保和金融两个功能,原先卡的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是分列的。整体来说,新卡更为安全。
其次,该卡可以实现全省通用。新型社保卡由江苏省人社厅统一制发,打破省内地域限制,支持省内异地就医、异地就业参保、异地领取养老金等功能,实现了全省人社业务“一卡通用”,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一体化公共服务。
此外,社保卡一直是社保卡与借记卡的统一,可以当成普通的银行借记卡使用。原本社保卡的合作银行仅为邮政储蓄一家,新的社保卡合作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参保人可以就近选择最方便的银行网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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