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莞低保户养老保险最新消息:从今年1月起,东莞对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由市、镇(街)财政分担,以下是详细介绍!
从今年1月起,东莞对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由市、镇(街)财政分担;对遭遇急难问题的人员(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建立“救急难”救助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待困难群众的工作人员要负责到底。昨日上午,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新年首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多项规划、民生事项,困难群众迎来多项利好。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东莞市社会组织创新服务基地建设方案》、《东莞市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调整对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补助等事项。
议题A
实行“救急难”救助首问负责制
为突出专项救助的“救急难”功能,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托底线”作用,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要通过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应,让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含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
根据方案,各镇(街道、园区)要依托慈善会现有的救助制度,对遭遇急难问题的人员(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政府救助之后仍然困难的,实施有效的“救急难”救助补充。
在有效衔接慈善救助的同时,要拓宽“救急难”的渠道,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各镇(街道、园区)要联合慈善会、医疗基金会,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快捷救助;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作用,完善救助帮扶平台,发布“救急难”对象的求助信息,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对求助个案开展慈善救助,形成“救急难”合力。
各镇(街道、园区)要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建立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园区)要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快速响应机制。
实行“救急难”救助“首问负责制”,首位接待来访、咨询或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要负责给予办事或咨询一方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使之最为迅速、简便地得到满意的服务。
议题B
低保户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由市镇财政分担
会议决定,从2017年1月起,我市对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由市、镇(街)财政分担。2017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下限将提高到2906元/月,按照这一标准,农(居)民个人缴费将提高到每人每月232.48元,比上年度平均每人每月增加39.84元,全年人均增加478.08元。2017年7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将正常调整。
随着缴费下限的不断提高,低保对象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也不断提高,将对低保对象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会议决定,对低保对象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给予补助,此费用由市、镇(街)财政分担。
议题C
力争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
为指导东莞未来五年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该规划提出,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5%,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3%,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2%。
根据规划,“十三五”时期,我市将重点发展现代物流、金融、科技研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会展与商务咨询、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优化发展现代商贸流通、旅游、健康、养老、居民和家庭服务、教育培训、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
规划提出,力争到2020年,生产性服务业规模质量显著提升,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2%,基本构建覆盖制造业全链条的服务体系,做强先进制造业产业链“微笑曲线”两端;生活性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消费升级取得巨大进展,消费环境明显改善,质量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质量和服务品牌大幅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等服务领域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规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突出、产业集聚、错位互补、协同发展的服务业布局体系,主要有南城金融商务区、松山湖高新区科技服务集聚区、东城创意文化集聚区、东莞港物流集聚区、麻涌电子商务集聚区。
议题D
取消商业性、群众性赛事审批
会议审议通过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市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相对完善、门类比较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体育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占国内生产总值(G D P)的比重达到2%左右,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市常住人口比例达到50%,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水平以上的比例超过95%;公共体育服务实现全民全覆盖,总体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依法依规全面规范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全面向社会开放。加快全市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行业审批。
加快现有的职业俱乐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引导社会资本独立或参与组建体育职业俱乐部,再打造1至2个国内著名的职业俱乐部,如推动及支持游泳、乒乓球、武术等项目发展职业俱乐部。政府在建设训练设施,引进高水平运动员和教练员,申办和参加职业联赛等方面给予支持。完善重大职业赛事政府奖励机制。
拓展阅读:东莞2016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规定
非莞籍人员均可参保
以前,我市只有本市户籍人员,才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外户籍人员则需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才能在所工作的企业里参保。现在,根据省里下发的通知,结合东莞实际情况,我市适当放宽了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门槛降低,但仍分两个类型。对省内、省外户籍人员作了相应的放宽调整。
省内户籍,户籍属于广东省的灵活就业人员,目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外省户籍,在东莞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的,可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东莞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总费率从21%降至20%
日前,结合人社部的试点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下发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总费率从21%降至20%。以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1%(其中13%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现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调整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相应地减轻了参保人员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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